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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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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手后,子女不是被分割的财产。享有来自父亲与母亲的爱是儿童的权利。为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基隆地方法院与伊甸基金会合作,提供友善的服务,让离异夫妻放下恩仇,成为合作父母,爱不留憾。

当父母离异, 亲子会面也不要破坏关系,避免为孩子留下负面影响。

文|朱圣恩 图|Dream Hugo 梦想雨果

 

案例1:玲玲

“我不要去、我不要去,呜呜呜…”玲玲黏着妈妈。

“社工,妳看,玲玲根本不想见那个人,是不是不要再勉强她了?”玲玲妈妈无奈地说。

“玲玲,社工阿姨陪妳一起去见爸爸好吗?”社工亲切蹲下来试图缓和气氛。

“妈妈就在附近等妳,2小时后就来接妳喔!”玲玲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今天是玲玲要和爸爸见面的日子。不料,当妈妈依约定的时间抵达,玲玲哭着不肯下车。好不容易,在社工阿姨的引导下,终于获得玲玲的同意。

 

“爸爸,你终于来看我了!”

 

离开妈妈的视线后,玲玲迫不急待挣脱社工牵着她的小手奔向爸爸。与刚刚在车上的情况相比,玲玲的表现判若两人!

 

拒绝孩子见另一方,孩子容易陷入无所适从。

 

案例2:祐祐

“社工,祐祐跟他爸爸见面回来后直说爸爸砸球好大力!他就是有暴力倾向。祐祐说下次不想再跟爸爸玩了。”祐祐的妈妈怜惜地说。

 

“小孩应该要经过训练,才能成为强壮的孩子。”另一头,祐祐的爸爸向社工说。

 

案例3:小蓁

“社工阿姨,我不要见她!”小蓁斩钉截铁地说。

“哦,为什么不想见妈妈呢?”社工问。

“她是个坏女人!她对我和爸爸做了不好的事。”

“那妳可以说说看是哪些事吗?”社工进一步问。

“嗯……,就是,就是不好的事。”小蓁也说不清楚。

 

“小蓁从前和我是多么亲密呀!现在她会这样一定是那男的教的。”小蓁妈妈回忆起以前和小蓁互动的细节后,向社工叹道。

 

“我从来都没有阻止小蓁跟那个背叛我们的女人见面,可是只要提到见面,小蓁就变得很焦虑。”小蓁爸爸向社工说。

 

明明就是同一件事,但是社工听小蓁爸妈的说法,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社工感到错乱,想进一步了解小蓁的想法,孩子的语气与同住的爸爸是那么相似。

 

婚姻冲突下的砲灰

当感情消逝、婚姻无法持续,孩子常常成了在父母双方攻讦下的砲灰。过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依孩子的意愿选择要跟谁,粗糙地让年幼的孩子表态。对于大人,这尚且是沉重的议题,更遑论是孩子。选择跟这一个,意味抛弃了另一个。爸妈不再是夫妻,却永远都是孩子的爸妈。

 

依据内政部自民国100年至105年间的统计,离婚夫妇为争得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而向法院诉请裁判的比例有升高趋势。孩子目睹父母间的争吵,无疑是一种伤害。为了取得监护权而对簿公堂、互揭疮疤,又再度伤害孩子。

 

孩子不说出来,不代表她不在意。

 

孩子没说出来,不代表他们真的没事

离婚对父母本身就是苦痛,加上争取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因司法制度使当事人两造间对立,充满负面情绪张力,甚至为了赢得监护权而用计(如:要小孩说谎,陈述对对方不利的言词等)。案例1中的玲玲父母离异后,与妈妈同住,即使思念著爸爸,为了顾到妈妈的感受,仅仅4岁的年纪就得表演川剧变脸。父母不和使玲玲比同龄的孩子更来得早熟。有些父母离异的孩子,再也见不到非监护权的那一方,或是从此形同陌路。孩子没有表达想念非同住方,不代表他们不想念,而是为了向同住方示忠,将思念埋藏起来。

 

许翠玲法官据研究结果指出,分居或是离婚父母如果能够持续提供未成年子女情感上的支持,可顺利协助孩子适应这段人生的剧变。反之,因父母之一方在婚姻中遭受伤害,而将不得见小孩当作惩罚或报复另一方的手段。或向小孩洗脑,使孩子对对方及其家庭成员感到畏惧或有敌意。其影响对未成年子女及被离间的家庭成员都是伤害。离间过程不仅违反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第9条)及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孩子与父母之一方的长期疏离背离了孩子的生活经验,也提高孩子日后罹患心理与精神疾病的机率。有鉴于此,洪远亮法官亦认为离间是一种家庭暴力。

 

法院和社政单位合作办理未成年子女的会面交往

非监护权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会面交往是双方的权利(民法第1055条),但非绝对权利。因此各地方法院在排除会严重危害孩子的身体、健康、情绪(如:父母滥用酒精、毒品)等的前提下,多有办理诉讼审理中促进亲子关系会面交往、监督会面交往。

 

有品质的亲子会面,不仅需要父母双边与孩子的合作,更需要两造律师不急于攻击对造,并耐心等候调解、商谈过程,以及社福机构、社工陪伴(监督)、县市政府等多方协助,共同寻求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

 

案例2中的祐祐与妈妈同住,在基隆地方法院的安排下,由伊甸基金会的社工协助祐祐与爸爸会面交往。因着祐祐爸爸曾对祐祐妈妈家暴,以致在亲子会面后,祐祐妈妈会放大检视祐祐的情形。先前的几次会面有社工居中协调,渐渐,进步到不再需要社工当沟通的桥梁,就可自行会面了。父母学习褪去过往的关系,放下爱恨情仇,不再是伴侣,却可以父母的角色让祐祐知道爸爸、妈妈一直都爱着他。

 

双方终究是孩子的父母,营造美好关系孩子也会开心。

 

为了孩子,当个成熟的大人

伊甸社工组长洪春莲曾陪伴许多在风暴中的家庭度过这段艰难的历程。陪伴会面交往的过程,她得熟悉相关法规,同理当事人的心情,又得有圆融的智慧处理各种意想不到的状况。

 

一路走来,有成功案例,也有许多挫败案例。一个难忘的画面提醒著洪春莲持续陪伴的服务:一位父母离异的孩子长大后向父亲埋怨:“为什么我小的时候,说不想见你,你就放弃了呢?”

 

夫妻情感不再,固然伤痛,当个成熟的大人,不活在自己的伤痛中,让孩子仍享有爸爸、妈妈的爱。不再是夫妻,仍然永远是孩子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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