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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加恩服务中心
地址:
桃园市中坜区环西路83号 开启Google Map-桃园加恩服务中心
电话:
传真:
(03)492-4524
信箱:
dep134@eden.org.tw

中心简介:

1.身心障碍者服务中心(桃园市南区)
2.身心障碍者支持性就业服务
3.视觉功能障碍者生活重建服务
4.照顾服务-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

 

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止,假日依社工员视需要配合之。

 

成立时间:

民国87年

 

服务区域:

桃园市

 

服务内容:

一、身心障碍者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

年满6岁至未满65岁,设籍或实际居住于桃园市且领有身心障碍证明或疑似身心障碍者。

1.由身心障碍者或其家人主动申请。

2.经由社会局派案/转介。

3.由个社工员主动发掘。

4.由其他社政、劳政、医疗、警政、民政、教育单位等转介。

 

(二)服务范围

中坜区、杨梅区、新屋区、观音区

 

(三)服务项目

1.个案管理服务

由社工员接案并进行初访及评估、拟定个别化服务计划、提供资源连结,定期追踪辅导并建立完整个案资料。

 

2.福利咨询服务

协助身心障碍朋友或其周围之亲友,对于福利相关资源(包含医疗、教育、社政…等)提供咨询、心理支持及相关建议。

 

3.家庭支持性服务

(1) 讲座、研习营

● 促进情绪、学习、社会及职业等各方面的适应。

● 提供适性教育,使其充分发展身心潜能。

● 培养健全人格,增进社会服务能力。

 

(2) 成长(支持)团体

借由不同主题及团体成员互动过程,协助成员了解自己、激发潜能、增进问题解决能力、促进人际关系,规划生涯发展方向。

 

(3) 休闲活动

借由参与各类型活动,增进人际互动机会,提升生活经验。

 

4.专业团队联合会诊

连结医疗、特教、心理、就业等相关人员组成专业团队,针对服务使用者及其家庭多元且多重问题提供适当处遇。

 

5.办理宣广活动

(1) 运用观念推动,建立民众对身心障碍者社区资源及生活重建中心之个案管理服务的认知。

 

(2) 透过活动,增进民众对于个案管理服务内容及重要性认识,加深民众对通报的概念,以建立通报机制。

 

6.资源拜访

为落实服务社区化理念及协助服务使用者及其家庭连结及运用资源能力,进而不断更新在地资源,并建立彼此社福单位或机构间合作关系及各资源运用模式,促使县内资源达成共识。

 

7.参与学校转衔会议

因应就学中身心障碍者生、心理因素限制,有多方面的问题或需求必须同时解决或满足,因此借由参与相关会议,让有需要的身心障碍者透过学校转介至个案管理中心社资中心得到协助。

 

8.办理个案研讨会

借由实例讨论,澄清服务使用者及其家庭的问题、资源连结状况、服务计画等作深入讨论及评估,以提供服务使用者及其家庭最适切的服务。

 

9.资源联系会报

透过讲师专题分享及会议讨论,了解各服务单位之申请流程、受案标准及条件、机构运作现况等,以协助身心障碍者的各项需求能有更适当资源连结。

 

 

二、身心障碍者支持性就业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

1.年满十五岁以上,领有身心障碍证明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愿者。

2.居住外县市身心障碍者欲透过本计画服务,需透过桃园市政府就业转衔窗口评估转介

 

(二)服务来源

1.透过就业转衔可承接由教育、医疗、社政和劳政机构单位转介的经评估有就业意愿及就业能力的十五岁以上身心障碍者。

2.身心障碍者本人或其家长/监护人亦可主动提出申请。

 

(三)服务项目

1.一般性就业

针对具有就业能力及就业意愿之身心障碍者,仅需就业资讯提供,不需要持续的训练与专业辅导,就能独立于竞争性就业市场,开发适合之就业 机会,积极提供一般性就业媒合服务。

 

2.支持性就业

对于具有就业意愿及就业能力,而尚不足独 立在竞争性就业市场工作之身心障碍者,提供个别化就业 安置、训练及其他工作协助等支持性就业服务。

 

3.友伴团体

友伴团体系针对潜在就业需求及已就业的身心障碍个案,借由团体课程、旅游及休闲规画等活动,学习与他人建立良好互动,进而彼此提供情绪支持,减低就业压力,学习自我规画休闲活动,提升自我价值感。

 

4.雇主服务

开发适合身心障碍朋友就业之工作机会,提供求才讯息、宣导职务再设计与职场安全维护等理念,协助个案适性就业(求职),雇主寻求适任之个案(求才),达到劳资双赢局面。

 

 

三、视觉功能障碍者生活重建服务:

(一)服务对象

1.设籍或居住于桃园市且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之视觉障碍者或含视觉障碍之多重障碍者

 

2.服务优先级

(1)新领证明(手册)且中途致障者。

(2)中途致障且未接受过定向训练者。

(3)中途致障且具生活重建、生活自理需求者。

(4)现未安置或未曾安置于各类身心障碍福利单位或特殊学校者。

(5)其他:经社工员评估须开案服务者,则函备主管机构同意后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提供个案管理服务

2.资讯沟通训练(盲用电脑、点字与智慧型手机)

3.定向行动训练

4.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5.提供相关资源讯息或进行转介

6.社会暨理评心估与处置

7.成长团体暨休闲课程规划

 

四、照顾服务: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

1.桃园市复兴区-罗浮文化健康站

2.桃园市八德区-八德文化健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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